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协会(本级)公开文档
部门(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协会(本级)
单位负责人:李开元
财务负责人:何存
编制人:张艺琼
报送日期:2024年9月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协会(本级)是由全市性学会和地方科协组成的全市各族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订市科协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社会性科普工作,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推广适用先进技术。
(三)促进所属学会与企业的协作,充分发挥企业、事业单位科学技术协会组织的作用,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和创新。
(四)接受委托组织开展专项调查和承担科技项目的评估、论证、鉴定。
(五)编辑出版科学、技术和科普书刊,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继续教育活动。
(六)依法开展境内外的民间科技技术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国际科技组织、科技团体和科技界人士的友好往来。
(七)开展决策论证,提出政策建议,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有关科学技术政策、法规的制定工作。
(八)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对科技工作者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表彰奖励科技工作先进团体和个人。
(九)依照章程按期召开科协代表大会,对所属的全市性学会进行管理,指导旗县区科协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科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宣部、学会部、科普部、青少部。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协会(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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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科协的有力指导下,呼市科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心领悟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自治区“两件大事”和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以服务发展为根本,以提高居民文化素质为目标,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活动。现将呼市科协2023年工作情况总结见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践行时代使命
一年来,呼市科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1.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截止目前共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专题研讨12次,党组书记讲党课4次,支部集中学习10次,党小组学习13次,青年理论小组学习7次,理论测试2次,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1次,选派干部职工参加各项理论学习、能力提升、新闻宣传、信访等业务党务知识培训,推动学习培训教育成果入心入脑。
2.切实加强党的建设。科协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一岗双责”,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市科协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全年开展各类主题党日活动12次,召开了2023年党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警示教育活动38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6次,高质量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切实做好党建工作。
3.抓牢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科协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年初专题研究部署了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阵地的管理,专人负责定期自查、分析研判,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纳入对科协系统党员干部的年度考核中,守牢意识形态阵地。
4.大力弘扬爱国奋斗精神。组织开展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系列活动,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广泛宣传优秀事迹;举办“弘扬科学家精神,共筑科学梦想”科学家精神进校园系列活动20余场,助力培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新人。
5.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民族团结理论学习,组织学习重要文件精神,举办专题培训1期,通过线上线下积极宣传民族政策民族理论知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民族团结促进活动月”等活动。依托市科技馆建立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青少年培育大平台”,面向全市青少年有形有感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牢固树立“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理念。
6.精心开展主题教育。科协党组高度重视本次主题教育,按照要求印发了《呼市科协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安排》,成立科协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召开了3次会议,及时传达最新文件精神和调度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举办了2期共5天的主题教育读书班,邀请市委党校管理教研室主任贾祎教授作辅导报告;结合党中央大兴调研的决策部署做好调查研究,形成3篇调研报告;抓好检视整改,积极查摆自身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强化成果运用,针对发现的问题全力推动解决。
(二)发挥自身优势,助力科技经济融合发展
市科协着力优化科技助力工作,发挥好自身桥梁和纽带优势,团结引领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科技兴蒙”行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认真贯彻落实“组团式”社会包联帮扶工作。协助涉农企业、合作社申报科技小院33家,帮助对接7家高校,吸收农牧业骨干,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开展科技服务、技术指导活动,持续加强乡村科普宣传工作;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所属学会协会,协调有关企业参与到乡村振兴工作中,开展送医送药、物资捐献、志愿帮扶等活动。
2.助力创新驱动发展。组织成立了28家企业科协,畅通了与科技工作者的沟通渠道,进一步为企业提供帮助;领导班子结合调查研究,深入企业解决和反馈问题,目前收到各类企业社情民意21件;组织企业科协参加内蒙古企业创新方法大赛,共获各类奖项8项;建立了呼和浩特市落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方案台帐,参加了全市知识产权年会,并与市场局就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申报工作进行了对接,为推进改善企业营商环境、保护企业知识产权贡献力量。
3.召开科技工作者建言献策座谈会。在和林县科协召开2023年度科技工作者建言献策座谈会,科技工作者们围绕科协工作及各自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发言交流,就我市科技发展和科普事业建言献策。
4.大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市科协在市委市政府有力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落实市文明办有关要求和建设任务,及时学习文明实践最新理论知识,依托市科技馆、各类科普教育基地等场所,联合包联社区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科普志愿工作,推动精神文明理论学习成果入心入脑,强化党员干部知行合一以知促行,进一步激发了其想事、谋事、干事的热情。
5.做好人才举荐表彰。牵头开展我市“国家工程师奖”推选工作,其中韩佳彤已确定为自治区“国家工程师奖”正式推荐对象;组织推荐中国科协评选女青年科学家候选人1名,推荐5人获评第十二批“草原英才”优秀工程师称号,推选内蒙古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1名;召开七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表彰全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在第三届院士青城行暨首府人才科创大会上,我单位邀请内蒙籍武强院士来呼参加。
(三)紧抓科普工作,推动公民科学素质提升
市科协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自治区科协和呼市市委工作要求,围绕首府发展总体目标和全市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科普工作,全面提升公民科学素质。
1.发挥纲要引领作用。依托《呼和浩特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整合纲要成员单位优质科普资源,实现科普服务在更广范围内的精准推送,进一步提高全民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显现科普价值的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2.加强科普阵地建设。2023年申报自治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13个,共获补助214万元,其中包括旗县区项目9个,共计145万元;组织认定了呼市128家科普教育基地;申请国家和自治区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共计252万元,做好市科技馆设施改造和旗县区流动科技馆的轮展工作;打造首府全域性科普品牌“青橙i科普”,提高科普宣传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首府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
3.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市科协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科普志愿服务队,积极按照市文明办要求协同旗县区科协积极开展活动,着力打造“文明实践科普先行”志愿服务品牌项目;进一步打造科普“三支队伍”。截止目前,全市科技志愿服务组织180个,科技志愿者注册1.4万人,科普信息员注册人数5.8万人,推送“科普中国”内容数量256万次,温永清作为我市科普信息员受到中科协表彰。积极参加自治区科协“三支队伍”评优活动,共获评先进个人20人、优秀组织单位6家,其中市科协被两次评为优秀组织单位。
4.发挥三级专家优势,积极开展基层科普。开展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百名专家走进盟市旗县科普传播行”呼和浩特站活动两批,共邀请到北航老教授报告团、自治区科普专家团以及我市科普专家74人次,走进全市23个乡镇、42个街道社区、78个学校和16家企事业单位,面向社区居民、乡村农牧民,学生、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开展科普讲座、实用技术培训、现场技术指导等,累计开展科普讲座171场,共培训服务三万余人次。
5.巩固特色优势项目,开展主题科普活动。组织开展防电信诈骗、营养周、防震减灾、低碳生活等主题讲座等14场,在科技活动周、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日期间开展系列科普活动30余场。联合市委宣传部、文旅广电局、科技局共同主办了2023年呼和浩特市公民科学素质大赛,本次大赛通过奔腾融媒、青橙融媒、呼和浩特政府网、呼和浩特文艺广播视频号现场直播,各平台直播在线观看人数达11万人次。
6.用好科普资源,推动科普大篷车“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市科协依托科普大篷车及各类展品走进群众身边,为他们讲解科学原理、普及生活常识、组织趣味活动,提高学习科学知识的积极性,并结合活动主题发放了垃圾分类、青少年科普、防灾减灾等宣传手册,将科普知识带进千家万户。截至目前,共开展大篷车进乡村活动7次,进社区活动29次,进校园活动30次,发放科普宣传册4300余册,科普宣传品200个,共计受益人数约3.7万人。
(四)搭建优质平台,做好学会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
市科协围绕自身职能优势,紧抓学会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持续创新手段、拓宽渠道、丰富内容、提高实效,激发学会活力,提升了首府群众的科学素养和实用技能。
1.发挥学会主渠道作用。一是结合学会专长扎实推动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联合应急保障学会举办的应急保障科普基层行活动普及应急防护知识、联合社康医养结合应用技术协会举办的社区医养结合主题科普活动开展健康筛查和传授社区老年群体养生技能等。二是积极落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大力推进学会党建工作规范化,针对所属学会党建工作情况开展调查,进一步加强对学会党建工作的指导。三是指导成立3家学会、完成2家学会完成换届、3家学会变更登记工作,开展学会年度检查工作。四是协调蒙草集团,承办了由自治区科协、生态环境厅、林草厅、团委和市政府主办的首个“全国生态日”内蒙古活动。五是与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学会共同发起成立敕勒川生态科普学院,是全国首个面向青少年开展的非学历、大众性的生态科普教育平台。六是与呼市气象局联合主办、市气象学会承办的呼和浩特市“敕勒川气候应用学术交流暨天气气候赋能城市高质量发展研讨会”成功召开。
2.紧抓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一是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童心向党”等青少年主题教育系列活动5个,目前共组织活动30场,共计参与青少年2300余人次。二是举办呼市第37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并推荐获得市级一等奖87项作品参加第37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得各类奖项共48项。三是联合民委、教育局、科技局、团委、妇联等部门共同举办了呼市第四届少年儿童科普大赛,全市3万多名中小学生参加,各类获奖人数共计1027人。四是组织呼市地区16家单位及企业申报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普研学基地,共11家单位及企业申报成功,并组织参加自治区首届青少年科学节展出。五是开展了科学院小院士活动34场,组建“青城小院士”团队500人,引导青少年参与科技实践,鼓励青少年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六是打造呼和浩特市青少年航空航天科普培训基地(平台),将VR技术与无人机应用技术相结合,取得了优秀的科普效果,填补了国内外该领域的空白。七是联合高校开展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从五所英才计划试点高中选拔出50名品学兼优的优秀高中生参加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开展2023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共组织100余名师生参与。八是举办了全市科技辅导员培训,助推“双减”工作落地落实。
(五)团结党旗周围,认真落实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科创中国”建设,市科协已草拟好创建方案,并已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现已上报市政府开展方案征求意见。二是推进海智工作。以“海智工作站”为依托,继续拓宽联系渠道,搭建交流平台,吸引更多高层次海外人才服务我市创新发展;开展走访调研,围绕企业需求,做好海智专家的引荐和服务;组织参与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基地申报,和林格尔乳业开发区获自治区科协推荐。三是做好巡查迎检工作,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对市科协党组开展巡察,市科协积极主动配合巡察组提供所需材料,开展自查整改。四是扎实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将节能降耗纳入科协重点工作,多次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各项节能节水、垃圾分类宣传活动。9月国管局等4部委下发通知,市科协通过了本次创建评比验收,被评为“节约型机关”。五是完成好维护国家安全、保密、网信、安可替代、软件正版化、档案等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协会(本级)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656.6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5.01万元,增长42.24%,变动原因:一是收市民委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第三届呼市少年儿童科普大赛,二是上级下达202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三是为去世的3名职工追加抚恤丧葬费,四是追加人员工资社保变动预算。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8.47万元,增长13.57%。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656.64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656.6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78.47万元,增长13.57%,变动原因:一是2023年收到市民委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付2022年第三届呼市少年儿童科普大赛活动费;二是人员及工资变动、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公积金基数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三是按财政要求上级下达的2022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结转计入2023年收入;四是2023年新增一次性项目“第七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用于支付应付未付的科协七大会议布展拍摄费;五是2023年为2022年去世的3名职工发放抚恤丧葬费。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原因是本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原因是本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656.64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656.6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78.47万元,增长13.57%,变动原因:一是2023年收到市民委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付2022年第三届呼市少年儿童科普大赛活动费;二是人员及工资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三是上级下达2022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结转作为2023年收入于2023年全部执行;四是2023年新增一次性项目“第七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用于支付应付未付的科协七大会议布展拍摄费;五是2023年为2022年去世的1名在职职工和2023年去世的2名退休职工发放抚恤丧葬费。
2.结余分配0.00万元。本单位不存在结余分配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原因是本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单位不存在结转和结余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原因是本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协会(本级)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656.64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6.64万元,占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协会(本级)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656.64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459.05万元,占69.91%;
本年项目支出197.58万元,占30.09%;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协会(本级)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656.6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5.01万元,增长42.24%,变动原因:一是收市民委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第三届呼市少年儿童科普大赛,二是上级下达了202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三是为去世的3名职工追加了抚恤丧葬费,四是追加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公积金变动预算。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8.47万元,增长13.57%,变动原因:一是2023年收到市民委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付2022年第三届呼市少年儿童科普大赛活动费;二是人员及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公积金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三是上级下达的2022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结转作为2023年收入,并于2023年全部执行完毕;四是2023年新增一次性项目“第七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用于支付应付未付的科协七大会议布展拍摄费;五是2023年3名去世职工发放抚恤丧葬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协会(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56.64万元。与年初预算461.63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42.2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7.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7.00万元。其中:
1.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收到市民委转移支付资金7.00万元,用于支付我单位、市民委和其他部门共同举办的2022年第三届呼市少年儿童科普大赛活动费。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
科学技术支出类决算数为450.0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31.90万元。其中:
1.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258.66万元,支出决算27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年中人员经费增加了其他项工资预算,二是年中追加办公设备购置费。
2.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年初预算59.52万元,支出决算16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2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上级下达202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二是2022年结转的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于本年全部支出。
3.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6.97万元,支出决算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159.0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94.21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40.66万元,支出决算3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2023年新增1名退休人员,二是2名退休人员去世不再为其发放退休费和书报费。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7.07万元,支出决算2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2023年新增1名退休人员,单位不用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二是单位其他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基数调增。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4.19万元,支出决算1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4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预计2023年会新增1名退休人员,预算时为该职工多做了职业年金补缴。
4.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4.77万元,支出决算7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3.2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了3名已故职工的抚恤丧葬费。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13.1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13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0.43万元,支出决算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1名职工退休,不再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3.84万元,支出决算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1名职工退休,不再为其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27.3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84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0.78万元,支出决算2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公积金基数调增。
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4.74万元,支出决算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 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协会(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459.0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32.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6.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协会(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197.5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36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该项目为根据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为基数核定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3.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0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该项目为本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体检费。
(四)资本性支出6.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协会(本级)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不存在“三公”经费相关事项。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协会(本级)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原因是本单位不涉及因公出国(境)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本单位不涉及公务用车购置开支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原因是本单位不涉及公务用车购置事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原因是本单位不涉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事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本单位2023年度不涉及公务接待开支内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本单位2023年度不涉及国(境)外公务接待开支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公务接待事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协会(本级)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协会(本级)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协会(本级)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26.24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61万元,减少2.26%,变动原因:2023年退休1人,导致其他交通费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协会(本级)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67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8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7.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4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0.29%。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协会(本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2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单价2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协会(本级)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197.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第三届呼市少年儿童科普大赛”、“社区科普大学经费”、“科普活动及培训费”等5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4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本单位未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在 2023年如期完成了项目预期,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协会(本级)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 共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2022年第三届呼市少年儿童科普大赛”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00分。全年预算数为7.00万元,执行数为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第三届少年儿童科普大赛赛事场地布置宣传,目标值大于等于3场,实际完成3场。(2)第三届少年儿童科普大赛购置配套物料,目标值大于等于1000套,实际完成1200套。(3)第三届少年儿童科普大赛服务受众人数,目标值大于等于2000人,实际完成5000人。(4)第三届少年儿童科普大赛组织活动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3场,实际完成5场。(5)赛事少年儿童参与完成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100%。(6)赛事及颁奖典礼活动组织完成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100%。(7)少年儿童科普赛事宣传及活动组织,目标值2023年7月30日前,实际完成2022年7月30日前。(8)颁奖典礼,目标值2023年7月30日前,实际完成2022年7月30日前。(9)大赛物料徽章服装奖杯文具宣传品,目标值小于等于4.5万元,实际完成4.5万元。(10)决赛现场布置,目标值小于等于2.5万元,实际完成2.5万元。(11)提高少年儿童学科学爱科学氛围,目标值有效保障,实际完成有效保障。(12)提高参与少年儿童科普素养与动手能力,目标值有效保障,实际完成有效保障。(13)打造成为科学品牌赛事文化传播平台,目标值有效保障,实际完成有效保障。(14)以持续型赛事的形式促进青少年对科学的热爱,目标值长期,实际完成长期。(15)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文化促进科学交流培养科学人才,目标值长期,实际完成长期。(16)参赛人员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100%。本项目设置合理,无主要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1)此项目为呼市民委向我单位转移支付的项目,后续本单位会继续加强预算管理,做好转移支付预算的绩效目标申报、监控及评价工作;(2)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本单位将继续举办呼市少年儿童科普大赛,通过组织贴近儿童成长的比赛及主题活动,结合科普与民族文化团结内容,培养少年儿童对祖国的热爱和运用科技的兴趣,激发孩子们学科学、用科学的热情。

2.“社区科普大学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开展社区科普大学课堂课时数,目标值大于等于200节,实际完成300节。(2)购买或印制教材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6000册,实际完成6153册。(3)课时完成率,目标值大于等于70%,实际完成100%。(4)教材验收合格率,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100%。(5)社区科普大学授课完成时间,目标值2023年12月31日前,实际完成2023年12月31日。(6)购买或印制教材完成时间,目标值2023年12月31日前,实际完成2023年12月31日。(7)社区科普大学工作人员课时费,目标值小于等于6万元,实际完成6万元。(8)购买或印制教材支出,目标值小于等于4万元,实际完成4万元。(9)提升社区居民科学素质,目标值有提升,实际完成有提升。(10)持续提升社区居民科学素质,目标值长期,实际完成长期。(11)社区科普大学学员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100%。本项目设置合理,无主要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1)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后续会继续做好2024年度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监控及评价工作;(2)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度因财政国库指标紧张,本项目经费2021年经费全部未予下达,致使2021年教师讲课费无法按时发放,也未能成功结转,导致欠款未偿付。我单位将继续向财政争取结转未下达经费,保障项目资金落实;(3)我单位会继续采取灵活的排课时间及授课方式。

3.“科普活动及培训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00分。全年预算数为49.52万元,执行数为49.51万元,完成预算的99.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组织开展科普活动竞赛数,目标值大于等于6次,实际完成8次。(2)组织开展讲课及培训数,目标值大于等于2次,实际完成2次。(3)支持开展学术交流的学会数,目标值大于等于1家,实际完成1家。(4)培训交流人员出勤率,目标值大于等于70%,实际完成100%。(5)各类赛事及活动的完成率,目标值大于等于70%,实际完成100%。(6)科普活动培训开展时间,目标值2023年12月31日前,实际完成2023年12月31日前。(7)科普宣讲及培训完成时间,目标值2023年12月31日前,实际完成2023年12月31日前。(8)支持学会开展学术交流完成时间,目标值2023年12月31日前,实际完成2023年12月31日前。(9)各类科普活动及竞赛费,目标值小于等于22.75万元,实际完成22.72万元。(10)支持学会开展学术交流,目标值小于等于1万元,实际完成1万元。(11)讲课及培训费,目标值小于等于3.6万元,实际完成3.6万元。(12)宣传费,目标值小于等于15.61万元,实际完成15.71万元。(13)差旅费,目标值小于等于1.95万元,实际完成1.97万元。(14)其他支持科普活动的支出,目标值小于等于4.61万元,实际完成4.51万元。(15)保障各类科普活动顺利开展,目标值有效保障,实际完成有效保障。(16)持续提高重点人群科学素养,目标值长期,实际完成长期。(17)持续提升科协节日群众影响力,目标值长期,实际完成长期。(18)科普受众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100%。(19)培训人员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100%。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绩效目标的精确性仍然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1)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后续会继续做好2024年度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监控及评价工作。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任务指标设置,使绩效目标更加合理,发挥指标对业务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2)2021年度因财政国库指标紧张,本项目经费部分未予下达,形成欠款,2023年该部分资金未能结转。我单位将逐步清理欠款,保障科普工作正常开展。

4.“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00分。全年预算数为40.00万元,执行数为4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百名专家走进盟市旗县科普传播行开展活动场数,目标值大于等于80场,实际完成114场。(2)参与百名专家走进盟市旗县科普传播行受众人次数,目标值大于等于2000人次,实际完成10000人次。(3)百名专家走进盟市旗县科普传播行覆盖旗县区数,目标值大于等于9个,实际完成9个。(4)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技志愿服务开展次数,目标值大于等于30次,实际完成30次。(5)深入学校社区科普宣传系列活动场数,目标值大于等于10场,实际完成10场。(6)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受众人数,目标值大于等于500人次,实际完成500人次。(7)订阅科技报份数,目标值大于等于700份,实际完成989份。(8)与所属学会共同开展活动数量 ,目标值大于等于2个,实际完成7个。(9)百名专家走进盟市旗县科普传播行活动举办完成率,目标值大于等于80%,实际完成100%。(10)新时代文明实践科技志愿活动完成率,目标值大于等于80%,实际完成100%。(11)专家完成授课率,目标值大于等于70%,实际完成100%。(12)百名专家走进盟市旗县科普传播行活动完成时间,目标值2023年12月31日前,实际完成2023年12月31日前。(13)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技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时间,目标值2023年12月31日前,实际完成2023年12月31日前。(14)重点人群科普活动开展时间,目标值2023年12月31日前,实际完成2023年12月31日前。(15)百名专家走进盟市旗县科普传播行活动筹备费用,目标值小于等于9.77万元,实际完成9.77万元。(16)重点人群科普活动费,目标值小于等于15.23万元,实际完成15.23万元。(17)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技志愿服务活动筹备费,目标值小于等于11万元,实际完成11万元。(18)订阅科技报费用,目标值小于等于4万元,实际完成4万元。(19)保障各类科普活动顺利开展,目标值有效保障,实际完成有效保障。(20)壮大科技工作者队伍力量,目标值有效提高,实际完成有效提高。(21)持续提高重点人群科学素养,目标值长期,实际完成长期。(22)持续提升科普活动覆盖面,目标值长期,实际完成长期。(23)提高科普活动影响力的可持续性,目标值长期,实际完成长期。(24)科普受众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100%。(25)聘请专家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100%。本项目设置合理,无主要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1)本项目为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向本地区转移支付的专项资金,后续加强预算管理,继续做好转移支付预算的绩效目标申报、监控及评价工作;(2)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工作,持续强化科普阵地,积极开展科普活动,进一步提升本地区全民科学素质。

5.“202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本级)”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67分。全年预算数为41.90万元,执行数为41.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订阅科技报份数,目标值大于等于962份,实际完成962份。(2)参与培养学校数,目标值大于等于5所,实际完成5所。(3)培养学员人数,目标值大于等于50人次,实际完成50人次。(4)培养周期内到校参加培养活动数,目标值大于等于10次,实际完成10次。(5)每月导师面授完成率,目标值大于等于80%,实际完成100%。(6)每年学生提交课题报告培养报告成长日志完成率,目标值大于等于80%,实际完成100%。(7)报刊订阅及时率,目标值大于等于75%,实际完成25%。(8)报刊订阅完成时间,目标值2023年12月31日前,实际完成2023年12月15日。(9)后备人才培养完成时间,目标值2023年12月31日前,实际完成2023年12月31日。(10)订阅科技报费用,目标值小于等于4万元,实际完成4万元。(11)导师培训费,目标值小于等于35万元,实际完成34.3万元。(12)面试活动费,目标值小于等于1.5万元,实际完成1.5万元。(13)中期评价费,目标值小于等于1.8万元,实际完成1.8万元。(14)宣讲活动费,目标值小于等于0.3万元,实际完成0.3万元。(15)提高观展群众知识面,目标值有效保障,实际完成有效保障。(16)提高中学生科学素养,目标值有效提高,实际完成有效提高。(17)持续提高受众科学素养,目标值长期,实际完成长期。(18)持续提升普及高一高二学生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文化积极性,目标值长期,实际完成长期。(19)科普受众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100%。(20)学生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100%。(21)后备人才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100%。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完成及时订阅报刊的指标。下一步改进措施:(1)调整报刊订阅时间为年底订阅下一年报刊,保证下一年全年的报刊能及时、完整订阅;(2)继续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工作,持续强化科普阵地及科普活动和科普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本地区全民科学素质。

(三)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202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本级)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6.67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艺琼
联系电话:0471-6621776-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202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本级)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x
GK12-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