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科协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主要工作是: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
2、组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努力提升我市全民科学素质。
3、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大型科普宣传品牌作用,营造讲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社会氛围。
4、开展学术交流,繁荣学术活动,推动科技进步,促进学科发展和科技创新。
5、组织实施全市科普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科技馆、科普活动室等科普设施建设,加强科普工作队伍建设。
6、密切联系科技工作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
7、引导科技工作者积极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建言献策。
8、负责对所属学会、科技类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对下级科协进行业务指导。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单位基本情况科协机关现有编制16人,在职14人,领导职数为1正1副,设5个职能部室(办公室、组宣部、学会部、科普部、青少部)。下设直属事业单位2个(呼市科技馆、呼市科技咨询中心)。
科协职责定位是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主要职责是:
(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2) 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4)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5)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6)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全市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7)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科学技术人才。
(8)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任务。
(9)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10)兴办符合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本部门综合收入737.8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81.77万元,2017年结转和结余156.03万元;年初预算收入611.3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收入减少29.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8月,我部门结束养老保险准备期,退休人员退休金由社保局统一发放,我部门仅需负担物业补贴、妇女卫生费及取暖费,离退休经费较年初预算减少37.47万元。2018年本部门综合支出737.80万元,年初预算支出611.39万元,变动126.41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2017年上级部门下达科普项目资金结余全部在2018年支出。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37.80万元(本级542.52万元、市科技馆166.10万元,市科技咨询中心29.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81.7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6.03万元;支出总计737.80万元(本级542.52万元、市科技馆166.10万元,市咨询中心29.1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5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31.17万元,下降15.10%;支出总计减少131.17万元,下降15.10%。主要原因:一是科普活动经费收支减少173.56万元;二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收支减少60.41万元;三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140.74万元。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81.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1.77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34.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1.57万元,占98.30%;项目支出12.73万元,占1.7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37.8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56.03万元;支出总计737.80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5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31.17万元,下降15.10%;支出减少131.17万元,下降15.10%。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上级部门下达科普项目资金当年未全部支出,结余到2018年年初;二是2017年全部确认上级下达科普项目资金收入156万元,导致2018年科普活动经费收支较2017年有所减少;三是2018年8月,我部门结束养老保险准备期,退休人员退休金由社保局统一发放,我部门仅需负担物业补贴、妇女卫生费及取暖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较2017年减少60.41万元。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34.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1.57万元,占98.30%;项目支出12.73万元,占1.7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1.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4.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较上年减少68.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17年退休人员去世1人,一次性发放抚恤金14.93万元;二是2017年本部门在职及退休人员共计60人享受民族团结津贴,2018年度未发放民族团结津贴。公用经费247.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90.32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82.13万元,其中:科普活动办公费增加79.14万元,为2017年上级部门下达科普项目资金全部于2018年支出所致。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90万元,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完成预算的48.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4万元,完成预算的56.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11.0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公务用车次数减少导致路桥费和汽油费减少、未发生车辆保险费用;二是2018年度公务接待预算为1万元,当年只发生了一次公务接待。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8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占3.9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精神,竭力缩减不必要的开支,在2018年度未购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4万元,用于部门公务用车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和车辆保险费、车均运维费0.39万元,较上年减少1.1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次数减少导致路桥费和汽油费减少以及未发生车辆保险费用。2018年实有公务用车仅剩3辆,其余车辆均以调拨交付,但账上仍保有量为7辆,没有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特费支出0.11万元,比2017年增加0.11万元,原因是2017年未发生公务接待事项。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1万元,接待1批次,共接待1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海口市科协来呼市调研科技馆的用餐费。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原因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35万元,比2017年增加93.19万元,增长62.50%。主要原因是2017年上级部门下达科普项目资金全部于2018年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4万元,比2017年增加5.4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实行政府采购,2018年开展学术交流会发生印刷费需执行政府采购,另由于2018年因科普工作需要而购入打印机、计算机等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8年度未发生工程相关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8年度未发生服务相关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因2016年下半年公车改革,公务用车减少,2018年实有公务用车仅剩3辆,其余车辆均以调拨或交付,但账上仍保有量为7辆,没有减少。仅剩的3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下基层开展科普活动、考察调研等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直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及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本部门以通过对预算资金进行考核评价,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果及效率为目标。2018年,根据设立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在预算标准内,增强了重点工作经费的保障能力,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等制度建设,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提高。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艺琼 联系电话:0471-6621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