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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残疾人保障金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呼和浩特市科协 发布日期:2021-09-23 点击量: 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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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为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依法缴纳残保金。 

  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按照相关规定依据上年度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应缴纳残保金0.31万元,并向财政申请立项。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专款专用。配合残联工作,根据当年应缴数,按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我市残疾人事业做贡献。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依据相关要求,认真对照年初预算和绩效指标,开展自查,高质量的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 综合评价结论 

        本年度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支出项目经费0.31万元,全部用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该项资金在当年全部拨付到位,并严格履行资金审批制度,专款专用已执行完毕。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依据相关部门核定缴纳金额足额缴纳残保金。 

  时效指标:2019年10月31日前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按时缴纳;预算执行率100%。 

  成本指标:足额缴纳残保金,未超出预算安排。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由残联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从而带动经济增长。 

  社会效益指标:解决了残疾人就业问题。 

  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支持残疾人就业事业。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残联收缴部门满意。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年度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自评综合得分90分,评价等级为“优。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强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评价工作水平有待提升。 

  七、其他需说明问题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