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科协、教育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分局: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发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培育一大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协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生态环境局决定共同举办“呼和浩特市第37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和目的、规则与内容
(一)宗旨和目的
为我市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搭建一个科技创新活动展示交流的平台,通过活动,培养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刻苦专研、勇攀学习高峰、勤学善思的精神气质、科学道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他们的科学素质,为高校和科研院所选拔优秀科技后备人才,促进我市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进程。
(二) 活动规则
大赛参照《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和《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组织实施。
(三) 活动内容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青少年科学影像展评。
二、组织实施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协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生态环境局共同成立本届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协会青少部。
大赛共分为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23年5月——8月,各参赛选手严格按照大赛章程和规则准备参赛项目,由各中小学校科技辅导员将参赛作品统一收集后向呼市科协青少部提交参赛项目的相关申报资料。
第二阶段:2023年9月——12月,大赛参照大赛章程和规则组织参赛项目资格审查、初评、终评。
三、申报要求
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5月30日—2023年8月31日。
四、评审和奖励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大赛规则,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
组织初评委员会对入围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等参赛项目进行初评,在进入终评的作品中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全区第38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本届竞赛活动设立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奖,青少年科学幻想绘画项目奖,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奖;青少年科学影像作品奖,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奖。
优秀组织单位、先进集体和优秀科技辅导员奖,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参赛情况评比确定。
五、公示
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结果将在大赛结束24小时内上网公示,公示期一周,各参赛选手及时上网核对项目信息,如有疑问,应在公示期内向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协会青少部申诉。
六、网址
本届活动的领导小组、材料申报要求、项目申报书及各类项目清单及大赛评审结果公示,请登录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协会官网查阅、下载(http://www.hhhtkx.org.cn/xxgk/tzgg/)。
联 系 人:杨晓芳 云庆立
电 话:0471-6621157,6621209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城建大厦八楼812室
电子邮箱:6818739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