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第31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于2017 年11月15日终评结束。现将本届获奖名单公布如下,公示期为2017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大赛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内容应包括异议人的姓名、身份证明、单位、联系电话,注明质疑内容并提供详实的依据材料。经查明,确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联 系 人:孙英 杨晓芳
联系电话:6621157
附:呼和浩特市第31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名单
上一篇: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科协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